
我穿书了。
穿成了一只丧尸。
开局地点,一个散发着世纪陈酿般芬芳的垃圾堆。
我,林呦呦,一个刚拿到驾照就想退休的咸鱼社畜,前一秒还在吐槽一本末世文里的反派智商感人,后一秒就发现自己正以一个扭曲的姿势,脸朝下趴在不知名粘稠液体里。
“吼……”一个陌生的,嘶哑的声音从我喉咙里挤出来。
我惊了,这是我的声音?公鸭嗓都没这么离谱。
我僵硬地抬起头,费力地撑起身体。
低头一看,双手苍白毫无血色,指甲泛着诡异的青黑色。
身上穿着的白裙子破破烂烂,沾满了污泥和暗红色的血迹。
完犊子了。
我不仅穿书了,还穿成了最没有前途的底层员工——一只平平无奇的小丧尸。
在这本名为《末世曙光》的小说里,丧尸就是经验包,是男女主升级打怪的垫脚石,是主角团秀操作的背景板。
它们的唯一作用,就是在主角需要的时候,成群结队地冲上去,然后被异能轰成渣渣。
...
我被带回了霍呈的基地。
这里与其说是基地,不如说是一座固若金汤的钢铁堡垒。
高耸的围墙上布满了电网,瞭望塔上随时有狙击手待命,处处都透着一股“生人勿近,近者必死”的肃杀之气。
这就是反派的审美,简单粗暴,但有效。
抱我进来的那个手下,一路上承受了无数道惊悚、诧异、匪夷所思的目光。
“那是……一只丧尸?”“疯了吧!竟然有活的丧尸被带进来了!”“老大带回来的?老大想干什么?研究新型病毒吗?”我被这些议论声搞得“尸”心惶惶,只能把脸往手下的怀里埋了埋,假装自己是一条咸鱼,啊不,咸尸。
手下抱着我,穿过守卫森严的广场,径直走进堡垒最中央那栋最豪华的别墅。
霍呈的私人领域。
一进门,手下就把我放在了客厅中央柔软的羊毛地毯上,然后“嗖”地一下后退三米远,仿佛我身上有剧毒。
我:“……”大可不必,我虽然是丧尸,但也是一只有。
...
在大反派家当宠物的日子,比我想象中还要……离谱。
霍呈似乎真的把我当成了一只宠物猫或者狗来养。
他让人给我准备了一个超级豪华的……窝。
就在他卧室的角落里,铺着最柔软的兽皮毯子,旁边还放着几个不同属性的低级晶核,供我当磨牙的玩具。
我每天的任务,就是在他异能快要失控的时候,在他身边待着,“嗬嗬”几声,充当人形(尸形)镇定剂。
其他时间,我可以在别墅里自由活动。
一开始,别墅里的佣人和守卫看到我,都跟见了鬼一样,绕着墙边走。
但霍呈下令,谁敢伤我一根头发(虽然我头发乱糟糟的),就去基地外墙上挂着当风铃。
久而久之,大家也就习惯了别墅里有一只长得过分好看、但行为举止像咸鱼的丧尸在四处游荡。
我最喜欢做的事,就是趴在二楼的落地窗前,晒太阳。
阳光对普通丧尸有灼烧效果,但我好像没有这个烦恼。
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,懒洋洋的。
...
他周身的低气压,几乎能让空气结冰。
我嘴里塞满了肉,腮帮子鼓鼓的,无辜地看着他。
(大哥,不能怪我,这是物种本能!)他盯着我看了足足有半分钟,久到我以为他要把我连同我手里的肉一起扔出去。
最终,他却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,起身,抽了一张纸巾,动作粗鲁又带着一丝奇异温柔地,擦了擦我沾满油渍的嘴角。
“……算了。
”他放弃了。
“蠢死了。
”他低声骂了一句,但语气里却没有丝毫嫌恶。
那一刻,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俊脸,和他眼底那一闪而过的纵容。
我忽然觉得,这个反派,好像……也没那么可怕。
至少,对我。
从那天起,霍呈对我的“改造计划”宣告失败。
他放弃了教我人类礼仪,但却开始给我“打扮”。
他让人送来了很多漂亮的小裙子,虽然我并不知道丧尸穿这么好看有什么用。
他还亲自给我洗头,用蕴含着水系能量的温水,小心地冲洗我乱糟糟的头发。
当。
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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