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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为少帅霍启星试药,毁了一身根骨,沦为百乐门的**。他却搂着新欢,为博美人一笑,
随手掷出千金,点名要我为街边的乞丐嘴对嘴喂酒。他不知,我差的这一百块,
刚好够买我死后的一盏长明灯。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哭着求饶,我却笑了。我死后,
灵魂飘在半空,看着他为我一夜白头,抱着我的骨灰盒彻底疯魔。可霍启星啊,
你亲手将我推入深渊,如今又何必摆出这副深情模样?最可笑的是,你不知道,我根本没死。
三年后我携滔***势归来,第一件事,就是亲手为你点亮那盏催命的长明灯。
01民国十七年,上海滩。我在百乐门的舞池中央,扭断了腰肢,
只为台下客人的几声喝彩和零星打赏。三年前,我是少帅霍启星最锋利的刀,
为他挡下那颗淬了毒的子弹,落下一身病根。如今,我是个靠出卖笑脸换药钱的**。“赏!
”一声清越的男声响起,随即一张千元大钞轻飘飘地落在台前。全场瞬间沸腾,
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二楼最尊贵的卡座。我也看了过去,心猛地一窒。霍启星。
他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,清贵冷傲,与这纸醉金迷的靡靡之地格格不入。他身边依偎着的,
是上海滩有名的名媛白薇薇。原来这一掷千金,不过是为了博她一笑。
他亲自为白薇薇剥开一颗荔枝,用指尖的温度捂热了,才温柔地喂到她嘴边,
眼神里的宠溺能溢出水来。那样的温柔,我曾以为是专属于我的。他的视线淡淡扫过舞池,
掠过我时,像在看一只碍眼的苍蝇,厌恶又轻蔑。我的心像是被冰锥狠狠刺穿,
疼得我几乎站不稳,但脸上依旧挂着千锤百炼的笑。我是百乐门的头牌“长乐”,不能失态。
我转身,贴近一个满脸油光的胖商人,浓烈的酒气熏得我一阵反胃。胖子一把捏住我的下巴,
色眯眯地开口:“乐**,给爷表演个新鲜的。嘴对嘴喂口酒,这五百大洋就是你的!
”场子静了一瞬,随即爆发出更疯狂的起哄声。五百大洋?
我想起城西普济寺里那盏长明琉璃灯。庙里的师傅说,点一盏灯,能让魂魄安宁,来世顺遂。
我还差五百块就能为自己预定一盏最大的。我端起酒杯,深吸一口气,
就在我准备对着那张肥腻的嘴唇凑过去时——“长乐,你可真是长本事了。
”霍启星冰冷的声音从二楼传来,像淬了毒的冰碴子。“宁可在这里犯贱,也不肯回帅府,
为你三年前的背叛,磕头认错?”全场死寂。无数道目光,幸灾乐祸、好奇、怜悯,
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。我慢慢抬起头,迎上他满是讥讽的眼,笑了笑:“霍少帅要是说完了,
就别耽误我赚钱。”他的脸色瞬间阴沉得能滴出水,攥着栏杆的手背青筋暴起。
白薇薇娇滴滴地给他顺着气:“启星哥,你别生气。人各有志,
或许长乐妹妹就喜欢这种生活呢?我们应该尊重她。”她说着,话锋一转,
指向门外一个缩在角落,浑身流脓、散发着恶臭的乞丐。
“既然长乐妹妹这么喜欢和男人亲近,”她声音甜美,话语却恶毒无比,“不如这样,
你去喂那个乞丐一口酒,我额外赏你一千大洋!怎么样?”看客们顿时炸了锅,纷纷叫好。
“喂乞丐?**!我加三百!”“我也加五百!快喂啊!”霍启星死死盯着我,
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:“你敢!”我看着他们,忽然觉得无比可笑。这一千多块,
足够给我买最好的长明灯,还能余下钱买一口薄皮棺材。死后能有个安身之所,对我而言,
比什么都重要。“好。”我拿起一杯烈酒,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,一步步走向那个乞丐。
酒气混合着乞丐身上腐烂的酸臭味,直冲天灵盖。我强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,弯下腰。
就在我的嘴唇即将触碰到酒杯的瞬间,一股巨大的力量猛地将我扯开!“哐当”一声,
酒杯摔得粉碎,碎片划破了我的脸颊。是霍启星。他不知何时冲了下来,双眼赤红,
死死攥着我的手腕,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。“你就这么**?!
”他几乎是吼出来的,“为了钱,连这种东西都碰?!”“是。”我试图挣开他的钳制,
“我想要钱。怎么,霍少帅给不起吗?”他像是被我的话狠狠刺中,猛地甩开我的手,
仿佛碰了什么脏东西。他掏出手帕,一遍遍擦拭着碰过我的手指,眼神里的嫌恶浓得化不开。
“滚!”他低吼一声,转身拉起白薇薇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百乐门。02霍启星走了,
留下一地狼藉。“你!”百乐门的陈经理指着我的鼻子,气得发抖,“长乐,
你真是个扫把星!得罪了霍少帅,我们百乐门还要不要在上海滩立足了?!
”他看着我脸上的血痕,不耐烦地摆摆手:“脸也破了相,舞也别跳了。
你的东西我已经叫人扔出去了,赶紧滚蛋!”我冲向后巷的垃圾堆,
那里只有我那个破旧包袱的一角残片在冷风中飘荡。我这几年好不容易攒下的,
准备用来买长明灯的钱,全都没了。小时候,娘抱着我说,人死后若是有盏长明灯照着,
魂魄就不会在阴间迷路。这是支撑我活到现在的,唯一的念想。胸口那股郁气再也压不住,
喉咙一甜,我捂着嘴剧烈地咳嗽起来,暗红的血从指缝间渗出。
三年前那颗毒子弹的后遗症又发作了,五脏六腑都像被无数根钢针搅动。我被赶出帅府那天,
也是这样的大雪天。他说我与他的政敌私通,出卖了他的情报,导致他几百个弟兄惨死。
任我如何解释,他只信白薇薇梨花带雨的哭诉和那些伪造的“证据”。“她命贱,死不了。
”我永远记得,我跪在帅府门口三天三夜,最后只等到他隔着门缝传来的这句话,
“不跪下认错,承认你的背叛,就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一个子儿!”那句话,
彻底碾碎了我所有的尊严。我攥紧拳头,不行,我不能就这么算了!就算是死,
我也要死得明明白白!我要回去问个清楚!我拖着残破的身子,
再次站在那扇熟悉的朱漆大门前。守门的卫兵看到是我,露出了毫不掩饰的鄙夷,却没拦我,
像是等着看一场好戏。餐厅里,霍启星正慢条斯理地给白薇薇布菜。“舍得滚回来了?
”他头也不抬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天气。“你凭什么让人烧了我的东西?”我开门见山,
“霍启星,你就这么想逼死我吗?”他终于放下筷子,抬眼看我,眼神冰冷,“不吃点苦头,
你怎么会长记性?怎么会知道,背叛我的下场有多惨?”白薇薇柔声说:“启星哥,
你别这样说。长乐妹妹当年也是一时糊涂。现在回来,怕是知道错了。长乐,
你快跟你启星哥认个错吧。”“闭嘴!”我再也忍不住,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困兽,
扑向白薇薇,只想撕烂她那张伪善的脸!手腕再次被霍启星死死抓住,他眼神锐利如刀,
“还敢动手?看来这三年,你在外面长进不少!”他猛地一甩,我踉跄着撞在桌角,
后腰传来一阵剧痛。“信不信,我让你在上海滩,连泔水都吃不上?”我的心彻底冷了。
这三年,我过得不就是这样的日子吗?我目光扫过桌面,猛地抓起一把水果刀,
尖锐的刀锋狠狠对准自己的脖颈!“你不想让我活,那我死总行了吧!”“当”地一声,
水果刀被他精准地打落在地。他眼底翻涌着难以置信的暴怒,额角青筋暴起。“想死?
”他咬着牙,一字一顿,“就算要死,你也得先把当年的事给我说清楚!
你真正的理由是什么?否则,你连死的资格都没有!”他还在要一个我背叛他的“理由”。
我看着他扭曲的脸,忽然觉得连争辩的力气都没有了。罢了,你想要一个理由,我给你。
不就是要我自证罪名吗?我转向一直看戏的白薇薇,然后,在霍启星冰冷的注视下,
“噗通”一声,对着她双膝跪下,额头重重磕在冰冷的地板上。“求你,
”我的声音空洞麻木,“告诉我,我该怎么说……霍少帅才会满意?
”白薇薇眼中闪过一丝得意的恶毒,她弯下腰,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:“很简单,
你就说,你天生水性杨花,早就和别的男人有染。嫌启星哥碍事,所以才伙同外人,
想置他于死地,好跟你的姘头双宿双飞。”“好。”我重复着她的话,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,
凌迟着我最后的尊严。“……我水性杨花,与人有染,嫌他碍事,
所以想杀了他……”“你再说一遍?!”霍启星的声音嘶哑,带着无法置信的颤抖。
白薇薇拍了拍手,“启星哥,人证物证俱在,由不得她抵赖。把人带上来。
”一个穿着卫兵服的男人被带了上来,是我以前的同僚赵四。他跪在地上,
磕头如捣蒜:“少帅饶命!是长乐勾引属下!她说您……说您让她恶心!只要杀了您,
她……她就跟属下走!”他抖着手,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——我丢失了很久的一件贴身小衣!
“这……这是她给我的定情信物!”那件小衣,像一记响亮的耳光,狠狠扇在霍启星脸上。
我穿它的时候,他抱过我,自然认得。他的脸色瞬间惨白如纸,看向我的眼神,
最后一丝侥幸也消失了,只剩下被最信任的人背叛后的滔天怒火和极致的恶心。“啪!
”一记狠辣的耳光,将我扇倒在地,满嘴都是血腥味。“长乐!我给过你多少次机会?!
”他胸口剧烈起伏,对着我发出失望至极的怒吼,“我竟然……竟然还曾想过,
等你磨平了性子,就立你做我的副官夫人……现在想来,真是令人作呕!”我趴在地上,
感觉不到脸上的疼,心已经死了。也好,也好。我挣扎着爬起来,没有看他,
而是转向白薇薇,
后的力气伸出手:“钱……买长明灯的钱……你说过的……”白薇薇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
捂着嘴笑得花枝乱颤:“长乐,你说什么胡话呢?说实话也要钱吗?”轰隆一声,
我脑子里最后一根弦,也断了。原来,从头到尾,都是一场骗局。喉头的腥甜再也压制不住,
我猛地侧头,一口暗红的血喷了出来,溅在青石板上,像一朵绝望的梅花。
我的声音异常平静,带着尘埃落定的死寂。“霍启星,我不欠你了。”说完,我转过身,
拖着残破的身躯,一步步离开了这座曾经承载我所有青春和爱恋的帅府。背后,
是白薇薇得意的笑声和霍启星冰冷的命令:“让她滚,从此以后,她是生是死,
都与我霍启星无关!就算她烂在臭水沟里,我也绝不会多看一眼!
”03我漫无目的地走在上海滩冰冷的街头。寒风像刀子一样,顺着我衣服的破口灌进来。
脸上的伤**辣地疼,体内的毒性疯狂反噬,每走一步,都像踩在刀尖上。最终,
我在一条散发着恶臭的后巷里,再也支撑不住,眼前一黑,彻底失去了知觉。
在我“死”去的前一秒,我仿佛看到一双温润的手,和一双写满悲悯的眼睛。……“少帅,
百乐门**长乐,今晨被发现死于城南后巷,尸体……已经送往义庄了。”副官立在门边,
低声禀报。书房里,霍启星正擦拭着他心爱的勃朗宁手枪,闻言,动作顿了一下。只有一下。
他头也没抬,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:“知道了。她那种**胚子,死在臭水沟里,
是她最好的归宿。以后,不要再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。”副官不敢多言,悄然退下。
房门关上的瞬间,霍启星手中的枪“哐当”一声掉在地上。他维持着擦枪的姿势,僵在那里,
许久,才缓缓抬起手,捂住了脸。他告诉自己,他不该有任何感觉。那个女人背叛了他,
欺骗了他,死有余辜。可为什么,胸口会这么空,这么痛?像是被人活生生剜掉了一块肉。
白薇薇袅袅娜娜地走进来,从背后抱住他:“启星哥,你是在为长乐妹妹难过吗?
她也真是的,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?不过,死了也好,省得再给你添堵。
”霍启星猛地推开她,眼神阴鸷:“滚出去!”他疯了一样冲出帅府,骑上马,
直奔城南义庄。义庄里阴森潮湿,停放着一排排廉价的薄皮棺材。
他一眼就看到了那个角落里,标着“长乐”二字的棺木。他的手抖得厉害,
几乎用尽全身力气,才推开了那块简陋的棺材板。棺材里,躺着一具女尸。
尸体已经高度腐烂,面目全非,身上穿着和我昨天离开时一样的,沾满污泥和血迹的旗袍。
霍启星的脑子“嗡”地一声,一片空白。他以为自己会看到一张安详的脸,
一张让他可以憎恨,可以唾弃的脸。可他看到的,只有一团模糊的血肉。那个曾经为他舞刀,
为他挡枪,为他熬药,鲜活明媚的女孩,如今变成了一具连面容都无法辨认的腐尸。
“不……这不是她……”他喃喃自语,像是疯了一样,伸手去探尸体的鼻息。冰冷,僵硬。
“呕——”他再也忍不住,冲到义庄外面,扶着墙剧烈地干呕起来,直到吐出的全是酸水。
他不知道,就在他转身的瞬间,一个身穿白大褂,戴着金丝眼镜的儒雅男人,
从义庄的阴影里走了出来。男人看了一眼那具棺材,又看了一眼霍启星狼狈的背影,
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。他叫陈景渊,是上海滩最有名的西医。三个小时前,
正是他在后巷救下了奄奄一息的我。那具腐尸,不过是他从停尸房里找来的,
一具无人认领的女尸罢了。“沈月,”陈景渊低声对着空气说,“他为你流的第一滴泪,
只是你复仇的开始。”04到了帅府。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,不吃不喝。
眼前总是浮现出我倒在血泊中的样子,耳边是他自己说过的那些绝情的话。“烂在臭水沟里,
也绝不会多看一眼……”他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。白薇薇端着燕窝粥进来,被他一把挥开,
“滚!都给我滚!”他像一头暴怒的野兽,将书房里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得粉碎。最后,
他瘫倒在满地狼藉中,眼泪无声地滑落。他疯了。他开始满世界地找寻我存在过的痕迹。
他去了百乐门,陈经理吓得跪地求饶。他去了普济寺,捐了一大笔香油钱,为我点了一整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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