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林薇薇,我喜欢你!”我捧着第一百束玫瑰,站在全校最瞩目的公告栏下,对着那个我追了九十九天的女孩大声告白。
她愣住了,漂亮的眼睛里满是迷茫。
“同学,你是不是认错人了?”我的心一沉。
她身旁那个毫不起眼的女孩,苏念,却死死攥着衣角,脸色惨白如纸。
“不可能!”我举着花,“我给你写了九十九封情书,每一封都放在你课桌的第三个抽屉里!”林薇薇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她挽住苏念的胳膊,怜悯地看着我:“我的抽屉是第二个,第三个……是苏念的。
”1我的大脑一片空白。
周围的哄笑声像无数根针,密密麻麻地扎进我的耳朵。
林薇薇,全校男生的梦中情人,艺术系的系花,我追了整整九十九天的人。
我每天一封情书,从不间断,里面写满了我的爱慕,我的痴狂,还有我对未来所有美好的幻想。
我以为她懂。
我以为她只是矜持。
我以为第一百天的告白,会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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