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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一对碧玉镯。

据说是周家世代相传,只给周家儿媳。

我十八岁生日那天,小叔曾把它放在我掌心:「樱樱,无论你是否愿意接受小叔,你永远是我心里最珍贵的小公主。」

我曾把它看得比命还重。

最艰难时,也死死护着它。

如今,那对温润的碧玉镯,被改细了圈口,内侧刻上了崭新的名字,陆诗诗。

在众人祝福的掌声中,小叔郑重地将它们套在了陆诗诗纤细的手腕上。

“我的小公主,恭喜你,愿望成真。”

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离开那片刺目光亮的。

手机在口袋里持续震动。

「其实在宁安酒店,我就认出你了呢,姐姐。」

「看清楚了?玉镯是我的,小叔也是我的。」

「你好像……一条没人要的野狗哦,真可怜。」

「活得这么失败,不如去死吧?嘻嘻。」

「对了,我还让小叔给你备了份‘生日礼物’,请一定……好好享用。」

我像一缕游魂,在冰冷的街道上晃荡了一整天。

夜幕降临时,才回到租住的老旧筒子楼。

然后,我明白了陆诗诗所谓的“礼物”是什么。

房门洞开。

屋内如同被暴风席卷过。

小叔被人反剪双手压在地上,崭新的军装沾满灰尘。

他挣扎着,脖颈青筋暴起。

“小丫头,好久不见。”为首的男人叼着牙签,“这个月的钱,该给了吧?”

我脸色惨白:“所有的债务,我明明已经还清了。”

“还清?”男人嗤笑,一脚碾在小叔背上,“老子说没还清,就是没还清。怎么,不想给?那就看看你这宝贝小叔,能扛几棍子?”

“樱樱……别管我!你走!快走!让他们打死我好了……反正我也是个废人……”

一模一样的话。

这五年,我听了无数次。

我疲惫地闭了闭眼。

他们“逼债”无数次,却从未真的伤过小叔分毫。

而我,为了护住这个骗我至深的人,断过肋骨,瘸过腿,几乎掏空了自己的一切。

喉咙里泛上铁锈般的腥甜。

我哑声开口:“你们……到底想怎样?”

男人上下打量我,眼神轻蔑:“你挨个从我们裤裆底下钻过去,每钻一个,学三声狗叫。今天这钱,就当爷几个看场乐子。”

“不要!樱樱!不能钻!”

小叔嘶吼,眼眶通红,挣扎着想爬起来,却被死死按住。

我麻木地牵了牵嘴角。

心里最后一点微弱的火苗,噗地一声,熄灭了。

“好。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,平静得可怕,“既然这是你希望的,就当两清吧。”

这话明明是对着那群男人说的,可小叔却猛地抬头,眼底掠过一丝猝不及防的慌乱。

但随即,他想起了自己对陆诗诗的承诺。

这是最后一次“教训”。

只要宋樱熬过去,他就接她回家,从此加倍补偿。

他还有漫长的一生,可以用来弥补。

于是,他移开了视线,甚至,借着挣扎的动作,悄悄用藏在袖口的微型相机,拍下了我跪在男人面前的画面。

发了出去。

人群散去。

我趴在地上许久才有力气站起来。

小叔红着眼爬过来,本想卖惨几句的他,在看到我死灰般的眼眸后,全哑在了喉咙口。

次日,医生来接小叔前往首都接受“特效药”治疗。

临上车前,他紧紧抓着我的手,一步三回头:“樱樱,等小叔回来。小叔一定让你重新拿起狙击枪,做回军区最耀眼的兵。再也不让任何人……欺负你。”

我笑了笑,没有回答。

只是安静地看着车辆消失在街道尽头。

然后,我猛地弯腰,捂住嘴,指缝间溢出大量鲜血。

医生说,肿瘤破裂,就是死期。

真奇怪。

倒下的瞬间,我竟没有一丝恐惧。

脑海中闪回的,全是斑驳却温暖的旧时光。

是小叔把我从冰冷的烈士陵园带回家,笨拙地给我扎小辫子;

是我第一次实弹射击脱靶,他板着脸训斥,转身却偷偷往我口袋里塞奶糖;

是我高烧昏迷时,他彻夜不眠守在床边,握着我的手,一遍遍说「樱樱不怕,小叔在」。

他说:「我们樱樱,值得世上最好的一切。」

温热的液体滑过脸颊。

我颤抖着沾满鲜血的手指,点开手机屏幕。

用尽最后力气,一字一字输入:

「小叔,我不等你了。」

「这条命,赔给周家的养育之恩,和陆诗诗的‘委屈’。把我……葬在我父母身边吧。」

信息发送。

我无力地闭上了眼。

而此时,地上的手机,发了疯地震动起来。

小说《他以霜雪葬我》 第3章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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