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族蒙冤,我沦为官奴,即将被卖入***营。
绝望之际,我想起了那个全城最晦气的人——刽子手谢无刃。
人人都说他手起刀落,杀人如麻,身上怨气能让三尺内的活物凋零。
在押送的路上,我挣脱枷锁,冲到他面前,献上了我身上最后的物件,一支断了半截的木簪:「听闻先生的刀,能断生死,也能断尘缘。
我这条贱命不值钱,这支簪子是我全部家当……先生,能不能买下我?」他那双看过无数死人眼睛的眸子毫无波澜,冷冷吐出两个字:「碍事。
」可后来,为了这支破簪子,他为我挡了一辈子的刀。
1.天是铅灰色的。
知府后院的井水是冰冷的。
人心,也是。
我叫沈知许,曾经是。
现在,我只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官奴,编号三十七。
刺骨的井水漫过我的手背,红肿的冻疮像丑陋的蜈蚣一样趴在我的关节上,又痒又疼。
管事的婆子尖利的嗓音划破清晨的薄雾:「三十七!磨蹭什么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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