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江厌,这辈子就栽在陆晚莺手里了。
她漂亮,像带刺的玫瑰,我心甘情愿被扎得满身是血。
为了她,我能下矿挖煤,能忍六年相思。
可我没想到,六年归来,她怀里揣着三个娃,说是用我的种做的试管。
我信了,把命换来的钱全给了她。
直到那天,我撞见她和桑鹤卿抱在一起,那个初中把我头按进马桶的佛子,正摸着她的肚子笑原来,我不仅养着她,还养着仇人的种。
我遇见陆晚莺,是在镇上的洗头房。
她穿着露脐装,牛仔裤包着**的**,正对着镜子涂口红。
我嘴笨,盯着她看了半天,说不出话。
她回头瞪我,眼睛像含着水:“看什么?洗头还是捏脚?”我脸涨得通红,说洗头。
她扯着我的胳膊往里走,蹭过我手腕,麻得我头皮发紧。
那天之后,我天天往洗头房跑。
洗最贵的头,用最好的洗发水,就为了多看她一眼。
老板打趣我,说小江是不是想把陆晚莺娶回家。
我嘿嘿笑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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